关于启用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30信息来源:方钊

各烟花爆竹企业、执(司)法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2011年5月,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授予我中心为“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认实函【2011】81号《关于对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的通知》)。

为促进中心全面发展,提升自我能力,更好地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自2011年10月10日起,正式启用“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资质,并同时启用新版检验报告,新版检验报告由防复印纸张制作,复印件无效。

新版检验报告用纸模板附后。

报告封面



报告内芯

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方钊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