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定一次买五箱烟花需身份登记

发布时间:2014-01-21信息来源:

    临近春节,由于雾霾天气严重,很多市民呼吁今年禁放烟花,马年春节的烟花销售也因此增加了新的规定。除雾霾天气橙色、红色预警停售外,新规定针对个人购买烟花爆竹的情况作出了“三禁止、一登记”的要求,对于个人一次性购买5箱以上的还要用身份登记。

    近日,北京晨报记者从大兴、朝阳等区安全监管局了解到,按照市里规定,马年春节的烟花销售增加雾霾天气橙色、红色预警停售,“三禁止、一登记”等规定。按计划,大兴区将在1月20日前,完成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销售大棚搭建及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工作。同时,北京晨报记者从朝阳区官方网站上看到《朝阳部署2014 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禁放区域实行“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一文中提出“在零售网点落实‘三禁止、三报告、一登记’的管理制度,要求凡一次性购买烟花爆竹5箱以上,需进行登记。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人将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依法处理的意见》予以严肃查处”。

    北京晨报记者获悉,规定中提到的“三禁止”,即禁止向精神异常、行为异常和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一登记”则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建立流向登记记录,个人多次购买烟花爆竹或购买量一次达到5箱以上的,要登记购买者身份信息,同时报告给当地公安部门,防止烟花爆竹流向非法渠道。

    就此情况,记者从巿政府烟花办有关负责人处获悉,蛇年春节一个月后,巿政府烟花办便出台新规,“要求凡一次性购买烟花爆竹5箱以上,需进行登记”。但此新规去年出台时已过正月十五,因此只在本市五环外的长期烟花经营网点推行。而马年春节期间,该规定将在全市范围内的烟花经营网点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