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深入贯彻烟花爆竹生产安全十条禁规

发布时间:2013-08-31信息来源:佚名

    【中国网中国交通】讯: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烟花爆竹企业保障安全十条规定》以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8月13日召开了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丰都县安监局二科全体人员、龙河镇、兴龙镇、包鸾镇安办主任、三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分管厂长(经理)参加了会议,会后,副局长陈家福立即做出专项部署,要求结合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五大行动”以及高温雷雨季节的特殊时段进一步抓好落实。

    要求三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充分认识《十条规定》的重要性,抓紧做好宣传实施,强化企业安全监管;

    把《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纳入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内容,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十条规定》的行为;

    把《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宣传牌悬挂在企业生产区、半成品中转库、成品库区门口等重点场所,让企业人员随时都能学习了解十条规定的内容,并通过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变成大家的自觉行动;

    把《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内容作为安全标准化创建和行政许可的重要条件,切实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行为,丰都县正在组织《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培训班3期(3个生产企业各1期,在复产前培训并考试),培训300余人,制作并悬挂宣传牌20余个,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期间停产情况安全大检查活动6次,检查企业6家次,消除各种安全隐患10条,有效地落实了烟花爆竹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特约通讯员 胡航远●丰都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