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广场上卖孔明灯 三人被拘

发布时间:2013-07-22信息来源:佚名

    1个2元左右成本的孔明灯,到星海广场竟然卖二三十元,甚至打着替游客燃放的噱头宰客,百元1个。近日,警方经过整治,打击了这些不法分子这种损害游人利益,又影响城市安全的违法行为。

    记者从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星海湾分局了解到,进入夏季以来,星海广场旅游观光人员大幅增加,部分社会人员发现本地和外地游客大都晚上到星海广场看海纳凉。他们利用部分游客通过燃放孔明灯进行祈福、放飞心愿的心理,从批发市场以2元左右的价格购入孔明灯,以高达二三十元的价格兜售。如果替游客燃放,价格则高至百元。干得“好”的,从晚上7点到晚上11点,几个小时的时间,可以赚取上千元。这些人三五成群,在广场向游客兜售,有时广场燃放孔明灯多时达三五十个。由于广场周边楼群林立,山上植被茂密,又是飞机通行航道,燃放孔明灯隐患极大,属禁放区。

    为了加强燃放孔明灯管理,星海湾公安分局主动出击,组织力量,于近期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在摸清燃放孔明灯人员活动的规律后,经过短短几天时间,就取得了成效。
案例

    社会闲散人员陆某、孙某、陈某以1.8元的价格批发孔明灯,3人每天晚上到广场兜售。开始制止时,还有所收敛。之后,就与管理人员做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再往后,就威胁管理人员,严重干扰广场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