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安监局转发《通知》要求 雷雨天烟花爆竹要停产

发布时间:2013-07-08信息来源:佚名

    昨日,记者从威海市安监局获悉,日前,该局转发山东省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夏季安全防范措施,从现在开始到8月底,遇到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停产,撤离员工,室温超过36℃时,所有危险工序停止作业。
 
    《通知》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做好生产装置、设备和安全设施的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行。同时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危险化学品储罐应加强温度、压力监控,确保冷却喷淋装置及报警装置完好,确保库房的通风及降温设施完好,严格控制存放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对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制度。从现在开始到8月底,遇到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室温超过34℃时,直接接触烟火药的操作工序要停止作业;室温超过36℃时,所有危险工序停止作业。同时,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都要对生产区、库区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防止出现仓库漏雨、库存物品受潮等问题。
 
    威海市安监局工作人员表示,近期,他们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凡存在许可证过期或超员、超量、超范围生产经营,以及违规在同一工房内进行两个或多个涉药危险工序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