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3-06-16信息来源:佚名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研究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会议确定了防治工作十条措施。要求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