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局对烟花爆竹经营重点工作提四点要求

发布时间:2013-05-18信息来源: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做好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对近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新公布的《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标准。新标准将烟花爆竹产品分为九大类,产品级别为A、B、C、D四级。专业人员可以燃放A、B级产品,普通消费者只能燃放C、D级产品,且对个人燃放类产品药量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是要求企业加快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目前天津市13家批发经营企业中,2家企业已自评完毕并申报考评;7家企业五月底前完成自评和申报考评工作;4家企业需在新库建成后一年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如未按期达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不予换发经营许可证。

    三是要求各批发经营企业严格控制订货的厂家数量和基本条件,与天津市订货的厂家应当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各企业必须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示范合同,严禁采购不合格名单中企业的产品。

    四是各批发经营企业要提高配送服务能力,增加配送车辆,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要全部登录流向登记系统,粘贴电子标签,开具电子运输通行证。配送车辆不能满足销售规模的将不予换发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