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制办:将研讨论证烟花禁放

发布时间:2013-03-14信息来源:佚名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或将出现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3月12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杨红做客“城市零距离”时表示,《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结束,有近10%的意见建议春节禁放烟花爆竹,北京市法制办将组织专家进行研讨论证后,来决定是否吸收采纳这些意见。草案将于二季度完成本轮修改,提交市政府常委会议审议,力争年内正式出台。

杨红介绍,《草案》公开征集社会意见阶段结束后,北京市法制办共收到334条市民建议,其中36条意见建议在《草案》中增加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内容。但北京市法制办副主任王荣梅此前也表示,对于此类建议目前各界分歧仍较大,部分市民称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历史传统和习惯,不应完全禁放。

记者发现,在此前已经公布的《草案》中并未涉及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内容。实际上,自1993年北京实施禁放规定后,到2000年左右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开始增多。在社会对禁放争议越来越大时,2005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改全面禁放为局部限放。本次社会又再次出现禁放声音,业内人士均认为和近期长时间持续的雾霾天气密切相关。

不过,大部分专家也建议暂时没有必要在《草案》中增加这一内容。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胡静认为,条例中可以不涉及禁放烟花爆竹的内容。“此前北京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效果并不好,禁放的执法成本太高,如果再次实施禁放后出现违法行为却无法及时处理、制裁,法律的威信就会有所下降。”胡静表示,目前能够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只有春节短短几天,而且今年已经有大批市民主动减少燃放了,因此《草案》中可适当做些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导性建议,带动更多市民自觉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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