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与“限”,都是民意的表达

发布时间:2013-03-07信息来源:佚名

 “爆竹声声辞旧岁”,传承千年的“中国年”传统始终与爆竹难分难解。湖南文理学院民俗学博士李云安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们过年前“用火烧竹,爆裂发声”,是为了驱赶名叫“夕”的凶猛怪兽,“爆竹”一词也由此而来。随着时间的推移,爆竹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每逢重大节日及婚丧嫁娶、建房、开业等,人们都要燃放爆竹,这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

上世纪80年代末,全国各大城市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事件逐年上升,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早已不是个人记忆中的美好和绚烂,而成为一个伴随诸多现实困扰的公共问题,一些民众强烈要求政府采取措施“禁炮”。据报载,广州于1992年明文“禁炮”,成为全国最早下达“禁炮令”的城市,1993年12月1日,北京的一纸“禁炮令”,更是引得全国近300个城市纷纷效尤。放炮,也在个别媒体报道中,变身成为一种沿袭千年的“陈规陋习”。

翻阅1995年上半年的常德日报,“禁炮”的强烈呼声伴着油墨味扑面而来。当年3月,报社收到市一中一位老师的来信,痛诉放炮种种弊端,报社由此策划“鞭炮话题”重磅出击,全市上下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禁炮”,促使政府下定决心,于当年5月1日在全省率先“禁炮”。

千年习俗,一日革除,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尽管当初也面临“执法难”等众多问题,但政府相关部门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市民也渐渐习惯了自律,常德的“禁炮”之路走得还算顺当。不可否认的是,近12年间,“禁炮令”在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也许有人要问,既然“禁炮”是民意所向,为什么又要“禁改限”呢?答案同样是民意所向。不止是常德,中国“禁炮”的近300个城市,都或多或少地经历了类似的纠结:“禁炮”头几年,并没有多少反对声,但时间一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觉得“逢年过节没有些响动,那还叫什么过年?”“中国年的传统文化已在不知不觉间被破坏,年味越来越淡了”……渐渐的,恢复民俗传统的呼声越来越高,民间开始了“顶风放炮”的挑战。于是,2005年,北京等国内上百个城市出台“有限开禁”政策,这一新方法被普遍评价为“兼顾了各方不同利益的需求”。

2007年春节前夕,同样是在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的呼吁下,常德市出台《常德市城区春节期间限制性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利还“俗”于民。这对于城市管理又是一项新的挑战,每年大年三十晚上,分管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都会在华天顶楼察看烟花爆竹燃放情况,毕竟,谁也没忘记当年是为什么“禁炮”。

在记者此番走访调查中,有一样东西始终无力探究,即究竟占多少比例的民意导致了从“禁”到“限”的发展。我们只是惊讶地发现,自从我市“禁改限”以来,两会期间“关于加强城区烟花燃放管理”的议案、提案也从未“禁声”。

如今,实施7年的常德“禁改限”,不得不面对“禁而不绝、逐年增多”的现实挑战。“限”不住、“禁”不了,成为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