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十面霾伏”须果断

发布时间:2013-03-05信息来源:佚名
应立即启动执法检查 严厉追责长期排污企业特殊节日发布“烟花燃放指数”
昨天,北京街头走过戴口罩的游客。
 
代表、委员第一时间发声――

  破解“十面霾伏”须果断副题引题题一题二
 
  “破解‘十面霾伏’,需要人人参与”。2013年一开年,全国许多城市就纷纷被雾霾天气困扰。雾霾、PM2.5也成为代表委员们频频提及的热词,如何从根本上治理空气污染、改善环境,此次前来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们第一时间发声――
 
  严重雾霾已成公共灾难
 
  2013年一开年,全国中东部地区陷入了严重的雾霾和污染中,遭遇“史上最脏”气候,并向南北扩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点监测的33个城市,空气质量级别都是“严重污染”,北京PM2.5浓度甚至逼近1000,严重影响市民生活。严重的雾霾还影响了交通,全国多地高速关闭航班取消或延误。
 
  来自环境保护部的数据显示,1月出现的长时间、大范围灰霾天气,影响了全国17个省(区、市),约占我国国土面积的1/4,受影响人口达6亿。目前,全国70%城市的空气质量不能达到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毫无疑问,严重雾霾已经成为公共灾难!”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师教授、博导周洪宇认为,必须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干预。
 
  应立即启动执法检查
 
  周洪宇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
 
  检查的内容应侧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城市工业废气(粉尘)、机动车排气、建筑扬尘、鞭炮烟花、灰霾天气、PM2.5指数等污染防治情况,以及清洁能源推行情况等。
 
  严厉追责长期排污企业
 
  大中城市雾霾现象越来越严重,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周洪宇说,“雾霾天气,人人都是受害者”,这种共识已经到了无需证明的地步。清洁空气,治理雾霾,法律不仅不能缺位,而是应该完善与加强。制定《空气清洁法》对于当代之中国至为重要,刻不容缓。
 
  针对雾霾的严峻形势,重新审视我国原有《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处罚力度上,现行的法律明显偏轻,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仅给予50万元的罚款。
 
  周洪宇建议在立法上,借鉴我国对酒驾处罚的规定,直接对违法者处以刑事处罚。追责排污企业,不应只是罚款,还要有严格监管制度,将严重长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罚致“死”。
 
  特殊节日发布“烟花燃放指数”
 
  “雾霾天气,人人都是受害者。减少雾霾发生,大家都可以出一把力。”周洪宇建议,比如政府的环保政策要真正硬起来,落后产能必须淘汰出局。比如城市建设要多些绿地,少些钢筋水泥。再比如党政机关少开公车,有车族积极响应,大家一起减少尾气排放。
 
  刚刚度过的春节,人们燃放鞭炮有所节制,这从一个侧面体现大众对自己生存环境的关注。他建议,在特殊节假日提供一个类似“烟花燃放指数”的服务。如果出现像雾霾扩散条件不利,烟花“燃放指数”越低就越不准许烟花炮仗的燃放。
 
  针对雾霾的严峻形势应拟订“禁止城市中烧烤”、“禁止放鞭炮”、“倡导坐公交车”、“骑自行车”出行等条款;倡导社会共同努力打破交通拥堵和空气治理的恶性循环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