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年仍禁放烟花

发布时间:2013-02-16信息来源:佚名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为消除燃放鞭炮造成的事故隐患,今年深圳仍然全市禁放烟花。为防止烟花爆竹从外地非法运入深圳市,交警局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行动中在全市17个进深方向车辆通行的重要一、二、三线卡点作为此次行动的整治点位,对货车要打开车厢检查其货物,对私家车要检查其后尾厢,防止车主私自非法夹带烟花爆竹入深。

  为防患于未然,加强货运车辆和私家车辆的排查力度,对非法运输(无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的货运车辆和利用车尾厢夹带烟花爆竹的私家车,交警将现场查扣并通知辖区分局、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置。

  市民可以通过拨打110、微博@深圳交警等方式积极向交警部门举报此类违法车辆信息。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最高将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15日行政拘留。对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物损毁的,要赔偿损失,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