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最高将罚款5万

发布时间:2013-01-18信息来源:佚名

请勿在禁放区域内燃放,请勿酒后燃放……1月17日,合肥警方发出预警,给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出6点忠告。而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蛇年春节,有10天可燃放烟花爆竹,而违规燃放的责任单位,最高可被处以5万元罚款。

警方忠告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距离蛇年春节还有二十多天时间,烟花爆竹的燃放又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1月17日,合肥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合肥警方”上发出预警,列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6点忠告”。

据民警介绍,往年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总会由于不小心引发各种事故,此次列出的六点忠告,都是有针对性的。

蛇年春节有10天可燃放

1月17日,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从2012年12月份开始,警方已经开始关于烟花爆竹“限放”的宣传工作,将相关的通告贴到了居民小区内。

通告内容说明了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今年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10天,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不过只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规定的C、D级烟花爆竹产品。

虽然这10天可以燃放,但在下列禁放区域内燃放,一旦被抓,还是会被处罚的。

据民警介绍,禁放区域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风景名胜区、林地、公园、游园、绿地、苗圃等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