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统一布置、统一培训

发布时间:2013-01-17信息来源:佚名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城管、安检等部门获悉,2013年山东省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目前,山东省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工作已进入培训发证阶段。

  据了解,山东省城区2013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规划,由滨州市滨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城市执法局编制,并报滨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临时销售点距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和仓库、货场周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按照规定,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实行专区经营,经营者必须取得《2013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销售)许可证》,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申请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销售时间为2013年1月26日至2013年2月25日(农历腊月十五至正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