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烟花爆竹未设警示司机被罚万元

发布时间:2012-11-29信息来源:佚名

元旦即将来临,又是一个烟花爆竹消费的旺季,公路上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多了起来,但有些司机为了“省麻烦”,对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不设置危险警示标志,11月21日,广西交警总队高支队三大队民警查获3辆运输烟化爆竹未设置危险警示标志的重型厢式大货车,在面临每车最高5万元的罚款时,司机张某、兰某、杨某傻了眼。

21日上午,广西高支三大队民警在辖区来宾路段对路面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3辆满载烟花爆竹的重型厢式大货车未按规定悬挂或喷涂危险警示标志。于是,执勤民警将3辆大货车引至来宾收费站广场作进一步检查。

据司机张某交待,3辆车厢内运载的均为烟花爆竹,是从湖南浏阳运至广西北海的,由于是给同一家公司运输,3辆车就结伴而行。在问及为何运输车辆上未何没有悬挂或喷涂危险警示标志时,司机杨某称在车上喷涂危险警示标志太麻烦了,而且他们感觉运输烟花爆竹不设置危险警示标志也没什么,所以3人都没设置危险警示标志。最后,民警对司机张某、兰某、杨某在运输烟花爆竹时未按规定悬挂或喷涂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的行为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面对重罚,3名“司机大佬”连呼“亏大了”。

高速公路民警提醒各位司机朋友,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提高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因此在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要求配齐押运员、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及按规定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否则将会面临巨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