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前严禁烟花爆竹运往北京

发布时间:2012-11-03信息来源:张芳圆

11月2日昨日,我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了我市今年1-10月份安全生产情况,1-10月全市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各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为了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11月1日至15日期间,严禁跨县(市)外运黑火药、引火线。11月8日至15日期间,未进行机械混药、装药改造的爆竹企业制药生产线、引火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能跟班作业的企业以及生产过程中严重超生产能力的企业一律停产。11月1日至20日,严禁任何单位将烟花爆竹等危险爆炸品运往北京或途经北京。

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入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今年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付旭明指出,安全生产片刻不能放松,思想认识上要高,责任落实上要实,工作措施上要细,执法监管上要严。

市领导刘一江、陈涛、宋福生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