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新国标草案已经完成

发布时间:2012-08-31信息来源:佚名

目前,《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新国家标准草案已经完成。与2004年版国家标准相比,新的国家标准草案对产品的分级分类、个人燃放最大允许药物量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新的国家标准草案修改和完善了烟花爆竹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水上烟花效果、雷弹、引燃装置、发射偏斜角等专业术语的定义。为了保证燃放安全,新标准草案调整了烟花产品分类分级,按照消费形式,将烟花爆竹产品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并对两大类产品的药种、药量、规格、结构、材质、燃放轨迹等技术要求做了具体的规定。

在个人燃放类产品中,取消了小礼花类、摩擦类和烟雾类等烟花爆竹产品。另外,新的烟花爆竹国家标准草案严格规范了组合烟花的规格和药量,并对包装的要求、烟花产品的检验方法进行了完善和规范。

根据烟花爆竹新的国家标准草案,个人燃放类产品中最大允许药物用量大大降低了。记者对比2004年版的烟花爆竹国家标准(GB10631-2004),旋转类产品的有轴旋转烟花,新标准草案规定单个产品的最大的允许药物量是30克,而2004年的单个产品标准最大药量可以达到60克。对于无轴旋转烟花,新标准最大允许药量是15克,而2004年版本的标准规定最大允许药量可以达到30克。对于旋转升空烟花,新标准草案规定单个最大用量是5克,对于组合产品,最大药量必须小于80克,而2004年的标准,单发最大药物用量可以达到20克。

对于个人燃放类产品药量标准的降低,国家花炮检测中心主任黄茶香解释说,这是出于花炮燃放安全的考虑。药量的降低,可以大大降低燃放的危险系数,保障人身安全。